请问我的那56000元钱能完全追回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2:28:30
二手房买卖中,没办任何手续,当是看上房子给了房主56000元,房主给写了收条,内容:收到购房款现金56000元。这房子是单位盖的房,分给房主的,本人因房主拿不出房产证,单位又开不上100%产权属于房主,9天后本人要求退还原来给房主的钱,房主说必须扣2000精神损失,否则上法院,请问我的那56000元钱能完全追回不?

能追回.他的房子产权有问题你才提出来不要的.哪还有他还要精神损失费的啊.

先说一下在产权清晰的情况下,业主收的定金以后.
你反悔的话,你将交的定金就会全归业主.
业主反悔.他就要付双倍的定金赔偿给你.

而现在的情况是由于他的房子产权不清晰,导致无法交易.你要求退回.你可以拿到你的全部定金.并且不用什么所谓的精神损失费.
具全的情况可找相关的律师咨询一下.

去咨询律师,不要怕。

可以啊,他有什么精神损失费啊,你应该要这个精神损失的,国家不允许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交易,所以,他违法了,他当然没有权利扣你的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