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书面表达与个人口语特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6:50:58
贾平凹、沈从文、老舍及鲁迅等前辈的文学作品都有自己的风格,如1和2的乡村风情,3和4的老练毒辣精湛;试问,个人语言与书面文字表达是否一致为好?如沈的边缘山村风情,用并不怎么“高雅、精练”、甚至可说是并不怎么“文言”的字面风格叙述,效果也佳。那么鲁迅和老舍的相对较为精练、短洁——鲁迅说过,能短则短,能简能精更好,当然,他们俩也有自己独特的辛辣。
正如一句“秋天的天是那么得高,气温是那么得舒畅”完全可以用“秋,天高气爽,云淡风轻”来表示——当然,这里暂且不谈短练与细致的不同,主要想明白个人语言叙述的方式——还如“在见到小王的时候,我们高兴的大笑起来”有可以用“在见小王时,我们高兴得大笑”,把“的”和“起来”去掉,我觉得没什么影响——当然,各有各的好处,前者通俗,后者简练。
说来说去,主要是想明白:四川人不说广东话,广东人不说四川话,说通俗话的不爱“文言”,说“文言”的不喜通俗,那么,四川人广东人在书面文学叙述时,把自己的地区特色语言带上好还是尽量标准到类似普通话的标准?爱说通俗的在文学叙述表达时是尽量精简好还是依旧?爱说”文言“的反之?
我也明白文学有地区和风俗特色,希望大家多说看法,比找“渣”给我。

文学地域的差别是由于地方风俗文化的差别,比方说南方的作家写出来的文章总感觉不如北方作家写出来的大气豪迈,中国作家的作品总讲究一个神韵,而西方的作家的作品是实。

看过飘和简爱的人都知道
用词情节并不怎么吸引人
甚至可以说烦
但她们的结构还有一些人物内心的体现的很好
所以好书是靠感觉(除了武侠科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