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内个人缴纳保险,单位报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5:10:57
04年我在天津曾与一个单位签订了一年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我需自己缴纳保险,然后由单位报销其相应的部分。当时因为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公司除了节假日外没有年假。也就是说我只有在节假日才能回家,而家乡的社保办也休息。所以根本无法办理。现在我又回到这家公司。合同中关于保险的部分依然这样规定,是否合理?另外我的月薪在5000左右,但是我老家那的缴费基数很低,而其很多保险是个人无法缴纳的我该怎么办

从法规是不合理的,但是实际中也经常有这样情况,比如有的地方非本地城镇户口是不让上社保的(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交),所以你的问题我不能很好的帮你解决,你可以问问你户口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是否可以委托代办社保,这样的话可能比较好一点

关于社保基数的问题,你可以选择更高基数,社平工资只是一般的标准,还可以选择最高300%,也就是以社平的3倍为基数,个人参保只能是养老、医疗和失业,工伤和生育是没有办法了

这样的话,也存在一个问题,医保的跨地区就医的报销是比较麻烦的,必须符合参保地医保的规定才可以,还有就是关于工伤,你可以选择在工作地购买一份商业意外险,也可以达到工伤保险的一些作用

只能是这些了,希望有更好的回答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