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08流动人口限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4:02:40
我打算明年年一过就去北京打工,姑姑和姑父公司开在北京。
一个北京的网友跟我说北京实行2008年限制外来的流动人口?
说是只让有奥运的票跟有暂住证。还有资产百万以上的有钱人进。
请问详细是怎样的,如果想进有啥办法不?
给出最正确,最详细的答案再狂追加。。。。

事实上你北京的网友是信口开河与你,根本没那回事。
  限制人口流动,违法宪法,违反社会道德,违反一切政府支持的价值理念
  以下是网上随便拉来的一篇文章筹点字数:
  2008北京奥运一天天临而北京市关于限制外来人口的新闻也一天天多起来,生活在北京的流动人口、农民工的日子在一天难似一天:

  前几天打开新华网,在显要位置曾看到这样一则新闻,标题是《北京近百打工子弟冲进被取缔学校强行上课》,说的是“大兴区瀛海镇一打工子弟学校被强制关闭时,近百名学生高喊‘我要上学’冲进校门,镇政府巡防队员与学生家长发生肢体冲突。”

  这不是个偶然的事件,因为它让我联想到了此前《新京报》刊发的另外两则新闻。

  其一,是《北京人大官员称北京近7成被公诉者为流动人口》。文中借北京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森钟的口透露这么一组数字:“从2005年到2006年4月,北京市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公诉的被告人有32433人,流动人口占到21782人,比例达到67.2%.其中侵犯财产的居多,达到52.7%.”吴主任委员提供数字的目的,按他自己的说法是为了说明“提高流动人口的法律意识是非常重要的”。作为读者,从这则新闻中我得到的直接信息是:流动人口是北京违法犯罪的罪魁祸首。读后的感受,就如同看到前几年日本官员出面说“外来的中国人是日本社会犯罪的重要群体”一样。

  如果说上面的新闻多少还有些委婉和隐晦的话,这第二则新闻则简洁明快、直言不讳的多了:《北京全面清查出租房 外地人无暂住证房东将受严惩》。新闻的主要内容是:“从即日起,出租房主如未按规定与房客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将受到当场法制教育,并被处以治安处罚;房客如没有身份证件,或者没在派出所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罚款200元至500元;房客如无《暂住证》,责令其立即退房,与房主解除租赁关系,没收房主出租房屋所得,并处房屋月租金5倍以下罚款;双方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房主发现房客有违法行为没制止、报警,予以警告,并处月租金10倍以下罚款。”

  一手,是制造舆论,丑化外来人口的形象,为进一步的动作制造舆论氛围;另一手,则是釜底抽薪,取缔打工子弟学校,用孩子失学相逼,或封住你的立足点,让你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