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机构是不是一审终审制?那经过仲裁却不服,能不能去法院上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7:09:26

仲裁机构仲裁是一审终审的。
既然是一审终审,那么如果对仲裁机构的仲裁不服的,就不能向人民法院上诉。但如果认为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在程序上有违法的情况,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撤消该裁决,或者不执行仲裁裁决的内容。

三种情况:
1.《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通过仲裁的实行一裁终局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例情形二审终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由此可以看出所有的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案件不服的均为二审终审。

仲裁机构仲裁是一审终审的。
如果对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撤销仲裁裁决。但需要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违反法定程序等.否则就要接受中院的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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