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以上合同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5:52:53
我是在同一个单位不间断干了十四年的临时合同工,并且合同期到08年6月30日,现在面临新的劳动法的出台,单位要我们自愿解除原合同。请问这样合法吗?应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谢谢

如果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就要给予赔偿。最低标准是以每年赔一个月工资。如果厂方之前没有给你买养老保险可要求其赔偿。你工作了十四年应该还有其它赔偿。你可到当地劳动站资询。有必要可请劳动部门仲裁。总之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就是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