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法律关于犯罪份子异地杀人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8:30:16
如果一个外地人到外地杀了某一个人,那个杀人者也自杀了,无法查明那个杀人者的身份,那么那个杀人者的尸体怎么处理呢?
如果能够查名那个杀人者的身份,那个杀人者被判死刑那么那个杀人者的尸体如果通知其亲属,其亲属不来认领又怎么处理呢?如果那个人来到外地杀人前到那个地方的某个旅馆有行李放在那旅馆杀人后,杀人者被抓,那么杀人者的行李又怎么处理呢?
知道的同志麻烦告诉下!谢谢了!不懂的别瞎捣乱!

如果一个外地人到外地杀了某一个人,那个杀人者也自杀了,无法查明那个杀人者的身份,那么那个杀人者的尸体怎么处理呢?

答:先将杀人者的尸体放在死亡地的殡仪馆,等到查明杀人者的身份后再交由其亲属认领。如身份不能查出,则经过xx时间后(具体多长时间忘记了)由殡仪馆直接自行处理。

如果能够查名那个杀人者的身份,那个杀人者被判死刑那么那个杀人者的尸体如果通知其亲属,其亲属不来认领又怎么处理呢?

答:该认领为强制认领。

如果那个人来到外地杀人前到那个地方的某个旅馆有行李放在那旅馆杀人后,杀人者被抓,那么杀人者的行李又怎么处理呢?

答:杀人者的行李归其家属所有。

前两种情况作为无主尸体进行处理;后面的行李中涉及到违法所得或者违法物品的没收,其他犯罪嫌疑人的物品还归其所有,应当转交给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