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子有权罚员工钱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5:50:19
我在珠海,的厂子总是罚钱,。请问,法律对这个有能解释的吗?

工厂可以制定规章制度,但是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规定,规章制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是无效的。工厂单方制定的罚款条款,实际上是变相的侵害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侵害了劳动的合法权益,因此是无效的。工厂是无权罚款的。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01号咨询员

有权,但如果职工对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只要罚得合法就行!并且不要太苛刻,否则会引起群员愤慨。

有!
一九八二年四月十日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第三章 处 分

第十一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滥发奖金,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十二条 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第十三条 对职工给予开除处分,须经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对职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限为一至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