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你一下,土地从1997年立项到现在已有10年了,土地未开发有多长的期限?如超出时限,会出现什么结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4:44:03
此块土地属于商品房开发!使用期限是70年!
谢谢!我现在是在北京!我想了解北京和沈阳的??还有要是97年拿到的地皮,开发没有跟上进度也不会收回是吗??谢谢!

你是什么地方人?
每个城市对于拿地不开发的行为都有相应的出发条例,最普遍的就是收回土地.但是期限不同.如江苏省在05年出台的法规,也就是说,05年后,凡是囤积土地两年以上不予开发,则收回土地.不同地区的规定不同,但大部分都是两年.
补充:北京是两年,沈阳是多少不记得了.只要你开发了就可以了,不会收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