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性原则在金融企业会计的运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5:59:05
最好能举一个例

谨慎性原则又称稳健性原则,比如,金融企业的开办费,应当在开始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经营当月的损益。再如,不符合资产定义的递延资产也应当列入当期损益。又如,金融企业清查的各种财产的损溢,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治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行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计入当期损益。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假如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的,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