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应否承担民事责任?为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5:58:10
王某的儿子王甲,时年5岁.某日早8时许,王甲在院内边玩边吃馒头.这时,院外李某牵狗路过,王甲见狗长的可爱,便蹲下去看,不料狗一时兴起,扑向王甲,王甲因害怕忘记了躲闪,结果被狗咬伤了手臂.王某将王甲送医院医治,共花去医药费800元.王某要求李某支付.李某以"又不是我驱使狗咬的"为由拒付.王某遂以王甲代理人的身份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承担民事责任.李某应否承担民事责任?为什么?

狗咬人的官司分好多种情况,责任区分也不同:
1、没有任何人驱使,狗伤人:狗主人负完全责任。
2、由于被咬人去逗弄狗被咬了,责任一人一半。
3、由于狗受到他人唆使(非狗主人),唆使人和狗主任一人一半。
4、狗受到来自外界的惊吓伤人,制造惊吓的和狗主人一人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