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基亚售后服务这么差,我怎么维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9:21:34
我于07年7月29日买了一台诺基亚3250,11月25日该手机在充电后屏幕左下角屏幕已经烧坏,出现裂痕。手机充电之前还是好的,在此过程中手机也没有发生碰撞,用的充电器和电池都是诺基亚原厂配置的。11月26日拿到诺基亚维修店去维修,该店前台主管看了一眼我的手机就一口认定是我人为损坏的,不能保修。然后我打电话诺基亚服务热线,向客户人员反映了上述情况。客户服务主管在当日下午给我回了电话,说售后服务认为是人为弄坏的就是人为弄坏的,不能保修就不能保修,诺基亚就认售后服务的,我说用肉眼看不出是人为的还是烧坏的,但是她们坚决认为不能保修,也不没有提出别的方案。诺基亚客服说话没有半点技巧,而且态度也很差。由于我对上述方案不满意,11月27日我又打了上述电话,结果得到同样的答复,而且我要投诉他们主管,客户人员回答他们领导就是主管,我没法投诉,我要别的投诉电话他们说没有。诺基亚作为全世界500强公司,服务这么差是我没有想到的,连客服人员说的话都是霸王条款。一个手机屏幕怎么损坏的,用肉眼能看出来吗?而且只是用肉眼看一下售后和客服就一口断定是顾客认为愿意造成的,作为一个产品的消费者,而且是世界大公司产品的消费者我感到很寒心。手机确实不是我弄坏的,但是诺基亚就这么给我的手机判了死刑,真的感觉到好无助,请各位出出高见。

根据

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二十六条

消费者因商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发生纠纷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信息产业部门移动电话机(电话机)产品质量投诉中心、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和其他有关组织申请调解,有关组织应当积极受理。

第二十七条
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诉机构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申诉,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 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信息产业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所以,你可以打12315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由消协帮你解决问题.

相关链接
http://www.chinabird.com/service/aboutservice/zc03yidonghuaji.asp

你可以向消协投诉,或者起诉维权,人为损害对方要举证,不能随便乱说

这么多专家。。今天办砖厂了。

拨诺基亚全国免费电话,向客服的总头头投诉,哈哈,好点子把,

没错,打电话过去消协投诉

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