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无工作离婚争取小孩的抚养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2:34:51
我姐姐想离婚,但她没工作,我有稳定收入,男方开了公司。小孩9岁,小孩四岁以前都是和我父母生活的。男方平时对小孩学习生活也不关心,男方曾经赌博。我姐姐一直在家带小孩,小孩说离婚她跟母亲。男方也要小孩,请问女方如何才能争取到小孩的抚养权?
小孩户口在我父母家,男方没房产

寻找男方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恶习,比如赌博等。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抚养能力,男方占优;但有赌博劣迹,男方不利.

子女抚养权确定原则是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从双方的收入、住所、文化程度、与子女的关系等方面来综合考虑的。从你说的情况看,对女方较为不利。

这个可以作为参考,你看看吧,因为你姐姐没工作,对方肯定以此为借口,对你姐姐不利,你看看那个男人有没有以下子女不利于和他生活的条件,我认为可以以那个男人以前对孩子的生活不闻不问下手,那出证据来,小孩才9岁,但小孩的意见还是可以作参考,但不是作为依据,那个男人以前曾经赌博??他可以辩称现在已经不赌了的,你考虑一下吧,主要是拿出不利于和那个男人生活的依据来,而且你姐姐的是否有经济能力抚养小孩,这个也十分重要。不过,个人认为离婚都会对小孩的健康成长产生影响,不过感情没了也没办法(题外话了)祝你和你姐姐一切顺利吧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