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对方不想赔偿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7:55:30
昨天我骑车在人行路上与一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后,警方认定对方机动车为全责,并开具事故单,我留有一份.然后,对方带我到医院处理伤口.但是,直到处理完伤口,对方仍未提误工赔偿等事.由我提出后,对方要求我提供工资证明与完税证明后找保险公司报销后方可赔偿我,协商未果,对方强行索要回我手里的事故单,表示此事已完结.我的问题是:如果私了,还需要我提供这些吗?(我的意思是:为避免这件事牵扯太多精力,我想私了完事.)况且,因协商未果我不得不再打电话与对方联系,并且去交通队调出对方的信息以及事故单的底联.因这件事产生的通讯费以及交通费这些难道不应该赔偿吗?法律讲究证据.但是他们既想私了,又要我提供所有赔偿的证明才能给我赔偿,这样合理吗?如果我是失业人员,提供不出工资证明,难道他们就白撞我了吗?我可以要求哪些合理赔偿???例如交通费/通讯费这些我都要提供出证明吗?那还叫私了吗???假使我要求精神赔偿,难不成要出医院证明???况且,我是兼职会计,虽然总收入超过1600,但不是一个公司支付,怎么出完税证明呢?现在对方一口咬住只赔偿误工费,但必须由我提供出工资单及完税证明,并且要等保险公司那边报销了才能给我,我该怎么办呢???烦请律师先生给予指点.谢谢您了.其实这件事我只想争口气,因为对方虽然报了警,但一直未对我表示歉意,假使当时对方表示了耽误我时间的抱歉,我根本不会再去索要什么误工费之类的.但对方不但强行索回我手里的交通事故单(证据),且态度不友好.所以我特别生气,才要求他们赔偿.但现在又遇到这种问题,我真是不知道该怎么解决,不继续索赔心里不甘,但又不想给法院增添负担,那样我自己也会牵扯很多精力/财力.......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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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那天没做检查,所以我想如果他们不想赔偿的话,我也不要了,直接要他们再次给我做全身检查,只要是没有问题我们就算了结了.这样还可以吗?因为当时只包扎了伤口,医生说肌肉疼没关系,不用做检查,但是我现在半边身子依然很疼,而且常常心慌的厉害,晚上做恶梦睡不好,当时出车祸的时候确实吓了我一大跳...但是我不知道是不是医院当时只写了手被擦伤,就证明其它的后发的问题就与车祸无关了,我现在再要求做检查是不是他们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拒绝了???是吗?对这方面怎么规定的啊?比如有时候内伤当时是看不出来的,又没做详细的检查,后来发现了怎么

交通事故中对方不想赔偿可以到法院起诉。
交通事故诉讼流程:
1.准备好财产保全(可选)。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在诉前财产保全。如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在保全后15日内提出诉讼。
2.准备民事诉状、证据。根据被告人数加一份,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和证据
3.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被告经常居住地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也可以作为有管辖权的法院);如需要申请伤残鉴定、三期鉴定的,也可以在此时同时以申请书形式一并提出递交给立案庭。
4.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
5.由此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可能会有法院会在交通事故律师的申请下调查取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人。
6.开庭审理阶段。
7进入判决和裁定阶段,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当事人提出上诉递交上诉状,进入上诉审理程序),判决书生效。

机动车就是应该付全部择人,不要犹豫了,在不能私了的情况下,你要求通过法律的手段解决,警察就会给对方解释这样会对方的不利之处,如果对方还执迷不悟,直接上诉让法院解决,这个有什么“法院添负担”的说法呢?法院的工作就是这个,赶快行动,否则会不了了之的!祝你好运!

发生交通事故需要造成一人死亡,并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以上或造成3人死亡负同等责任以上等情况才触犯刑法,涉嫌交通肇事罪。并不是发生交通事故就一定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赔偿太大,如除保险外,你实在没有赔偿能力,最好还是多和对方友好协商,争取对方的谅解为好。

如果私了的话,双方协商一个赔偿数额就可以了,不用提供工资收入证明。

这时,只能起诉对方(和其保险公司)!
由法院作出判决,再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