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间距由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2:48:12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间距规范要求不应小于20m,有什么依据?国外规范有相关规定吗?较大空间是否可以增加间距?
谢谢!

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1.3.4 条: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志;
2、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m,其指示标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的有关规定。

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1.3.5:下列建筑或场所在其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1、总建筑面积超过8000平方米的展览建筑;
2、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地上商店;
3、总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地下商店;
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5、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综上所述,消防安全标志有两种,一种是灯光型的,一种是蓄光型的。安装的距离有20m,10m不等要求。
国外的规范有相关规定,我国的规范在这条上是参照了英国规范的。
设置20M距离,主要是为了方便现场人员能够及时看到,方便引导人员疏散。
较大空间不可以增加间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