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如果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房产过程中,哪些情况会造成无法拍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0:51:14
另外,执行局现在给对方下达了2个月的还款期限,并作了笔录,在这期间如果我发现对方有金钱或者有价证券,我是否可以要求法院执行这些金钱和有价证券
想了解下回答中所提及的法律相关规定到底都有哪些?目前该房子已经保全,但有人居住,房屋目前市场价值在80万元以上,欠款额为40万,对方父母还有一处房屋在出租中,其母亲为2个月还款期限的担保人

首先要看该房产与你的债权是否有牵连,比如说当初他就说拿这个房子来给你抵押的,如此的话你就要直接让法院拍卖房子的。除非他另外给你提供担保不然就说要拍卖这个房子。
还有就是债权和房产没有牵连,这样的话你就要和执行局沟通了毕竟当初是以房子为执行标的的,还有就是债务人承诺拿别的方式来还款,可以暂停强制执行程序

可以的,因为下达了2月还款的期限,在着期间都是他还钱的时间,过时间法院就要强制执行了.
无法拍卖的情况有:一,拍卖物的产权起了争议,即有第三人对拍卖物的产权提出异议二,拍卖物灭失,三,达不到法定参与竞拍人数,以及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情况.
PS:前面说的相关规定是个大的涵义,意思是说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根据遇到的问题,查找相关法规和执行条列,这个就多了,也不用当事人自己操心的。楼主,在你的描述里面,对方有很多财产啊,所以你不要担心没有财产执行了,而且又有担保人,你就更不要担心了,两边都有财产,你就等着和他协商怎么样来把钱拿回来,或者你可以给他钱房子归你。

危房无法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