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期限结束后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19:07:28
我弟弟因为盗窃自行车被公安机关逮捕已经三个多月了,但是还没有听到公安机关如何处理的消息。不是说羁押期限为一个月吗?那一个月最多两个月吗?那期限结束后我弟弟怎么办?继续在看守所里吗?(因为他们是5个人作案,已经进去了三个,另外两个主犯还在逃)那如果永远破不了案,是不是永远在看守所里呆着,国家有什么规定吗?那他的这种情况可以取保候审吗?取保候审结束后,还得进看守所吗?急需回答,非常谢谢你们了,我弟弟才19岁,是被人教唆的,我想帮他尽量走出误区,重新做人,他人生的路还很长,不能就这样在看守所里呆一辈子吧,所以,谢谢你们了。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期满的,应该视情况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护居住。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首先要搞清楚你弟弟是被逮捕还是被拘留或是别的,逮捕是强制措施中最强硬最严重的,也就是说只有在紧急的情况之下才适用逮捕,比如嫌疑犯在逃且案件影响较大的,我个人觉得你弟弟不是被逮捕,而是拘留,若是拘留,其时间最长是37天(理论时间),而且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比拘留严重的就是逮捕了,逮捕的最长时间是七个半月(理论时间)。如果你弟弟的情况不是特别严重,在保证人的监督下回到社会不致再造成危害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是你弟弟的刑事责任是免不了的,如果你弟弟不是主犯,是从犯,而且是被教唆的话,那么可能会判的轻一些。

羁押期限结束后要么提起公?开庭审案,要么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放人.
你弟的情况可以向上一级公安部门提出抗议或到人大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