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劳动部的物业管理资格认证和建设部的物业管理资格认证有什么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18:37:07

现在这个问题还真有点乱,我个人觉得好象是国家建设部门和劳动部门在打架啊.

国家建设部司发文“(98)建房物字第18号‘关于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从199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要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有物业管理员、物业部门经理、物业经理等上岗证。接着劳动部开始颁发“物业管理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分为物业管理员、助理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师、高级物业管理师等,通过劳动部的相关考试即可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就业的通行证,全国有效,终生享有,经公证出国有效,部分城市招调工可免考(充分利用了劳动部的特权)。到了这里,应该是劳动部门的牌子比较硬了,但是建设部发现自己行业证书要别的部去考核颁发心里很是不爽,于是去年和人事部联合颁发了一个《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从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开始执行,我的理解是建设部想利用人事部压倒劳动部。建设部和人事部的这个物业管理师考试还没有真正开始,一但开始,这个肯定是最硬的。

以上说的罗嗦,不知能否看懂,这里总结一下:
一、建设部开始发的是上岗证
二、劳动部后来发的是资格证,在劳动关系转移时有很大用处
三、建设部和人事部联合认证的是“职称”

一个比一个厉害,不过都是为了赚老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