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我的所有分数,紧急求助:我现在辞职是违约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6:55:09
我与公司签了两年合同,涉及到违约金(标准年薪的60%),现在我在该公司做了7个月,很不开心,想辞职,因为合同中也有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几条理由,我开始时准备和单位“好合好散”的分手,但是单位因现在没有接我的工作,就说我违约——其实,最开始说好他们还要招聘一些人员协助我的项目,他们一直没有招人(具体找过没有,我不很清楚,公司没人来应聘),我自己倒是找了一些人谈过,但是别人不看好我们的项目,不来。
因此我就依照合同里的条款“甲方不按照合同支付报酬、不按照合同执行,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作为辞职理由,与11月19日书面提交16日写的辞职信。
实际上存在两点:1、合同约定我年底新3万6,每月3000(税前),但是公司后来实行“绩效考核”,我提出该制度可以,但是要将考核标准明确,被拒绝的情况下,实际有两个月我的工资低于底薪
2、合同中说了要给我们交保险,但是直到我提交辞职信的当天,公司的社保账户还没有建立。
现在公司找了律师,要说我违约,我想问问各位熟悉劳动合同纠纷的专家,我这样算是违约吗?——我提交辞职信后,按照合同约定,继续上了10天班,现在他们说这月的工资只能结算到16日,因为我后面是和他们劳动纠纷。其实我并不是很在意这后十天工资,但是他们的说法有道理吗?因我是提交了工作交接表的,你们没有人来接手是我的责任吗?
还有一点,公司现在有很搞笑的想法:我离开了,没人做这些项目,他们认为是我造成的,要我赔偿损失,合理吗
感谢朋友们的指点,但是我想再详细说明一下:我们合同里有明文规定的“甲乙双方有权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间期限是10天”我按照合同的说法不行吗?劳动法是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30天,我这里的10天难道是属于无效要约吗?

再问一下:今天他们的律师是这样谈的:我们可以同意你的辞职。但是1、辞职信的内容要改一下,以个人原因提出;2、没交的社保,他们还是会交;3、我要支付800~1000的补偿金;4、工资就发到16号
对此,我问了那个补偿金的含义,这个武汉的律师竟然说,你自己可以像很多名目,向律师费了,我当即表示不同意,那律师就很不耐烦,“随你便,你这种案子还啰里啰唆”。而且公司的头对这个律师的建议也是很不满意,认为为着项目他们花了10万(我只知道,当初我来大家一起考察花了差旅

1、违约金的约定没有合法根据;
2、你须提前一月提出申请;
3、低于合同工资部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你必须要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辞职报告。
如果你的工作没人接班,你可以适当推迟离开单位的时间。
你还可以要求单位以合同给你发工资。如果不发,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补充回答:
如果当时你签订的合同是单位提供的格式合同,10天就有效。

首先说一句 这是个稀烂公司,公司没按合同里的承诺的待遇给你,是他们违反合同在先,即使没违反,现在的合同不是说签的多久就得干多久的,一样可以辞职闪人,前提是他们要找到接替你的人手,但是这也得有个期限,不能说一天没找到人你就不能走,一般都是提前半月辞职,但是辞职后的薪水应该结算到你最后离开的那天.
你们公司的做法实在是太苛刻了. 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
你们公司说要告你 他告的赢吗 只不过是吓你,开公司的心里还不知道这方面的法律啊.他们告你只会对他们自己不利.

一个月前提出辞职,递交辞职报告。就可以直接离职了。

"最开始说好他们还要招聘一些人员协助我的项目,他们一直没有招人(具体找过没有,我不很清楚,公司没人来应聘),我自己倒是找了一些人谈过,但是别人不看好我们的项目,不来。"说明公司没能提供合适的工作条件,你有权解除合同.
"提交辞职信后,按照合同约定,继续上了10天班,"这是避免赔偿损失的做法.但公司仍应给工资.
合同里有明文规定的“甲乙双方有权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间期限是10天”在这里约定优先于法定.不构成违约.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着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合同.在你的案件中,用人单位一是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二也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招录其他人协助你,所以你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且这牵扯到用人单位在实际履行中要求对合同内容的实质变更,你可以拒绝,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