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份起诉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7:24:10
被告人李玉树,男,1970年8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赤山市龙安村。2003年10. 9月7日,被告人李玉树路经该市郊区时,见被害人孙桂珍(女,28岁)一人在草地上放羊,便上前答话。交谈中李产生了强奸邪念,便将孙拉入附近山中按倒在地,强行撕扯孙的裤子欲行强奸。孙极力反抗,大声呼救。李害怕罪行暴露,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孙的腹部猛刺一刀。孙继续呼救,李一手卡住孙的脖子,另一手用匕首向孙的腹部猛刺数刀,致孙当场死亡。李取下孙手上的手表和身上的80元钱,并将孙的尸体就近掩埋。随后,李将被害人的12只羊赶到附近准备销赃时被发现。李畏罪潜逃,后被抓获归案。

现假定你为本案的公诉人,请根据以上案情写一份起诉书。(法院名称、其他各诉讼参与人名字可随意编写,事实亦可简单陈述,要求格式准确)

谢谢~~

××人民检察院
  公诉意见书

  被 告 人
  案 由
  起诉书号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160条、第165条、第169条之规定,我(们)受×××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
  法庭注意。
  (结合案情重点阐述以下问题)
  一、根据法庭调查的情况,综合概述法庭质证的情况、各证据的证明作用,并运用各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二、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论证应适用的法律条款并提出定罪及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等意见。
  三、根据庭审情况,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作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李玉树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应(从重,从轻,加重,减轻)处罚。
  公诉人:
  年 月 日当庭发表

  公诉意见书

  审判长、审判员:
  被告人李玉树强奸并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从X月X日,在这里依法开庭公开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3条及《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5条的规定,我们受w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现发表公诉意见如下:
  一、 本案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5条及第157条的规定,长达7天的法庭调查合法公正。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并依次举出了各项犯罪事实的证据。这些证据,由侦查机关通过合法的程序取得,在法庭上亦已经过公诉方和辩护方的质证,并被法庭记录在案。
  被告人李玉树,男,1970年8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赤山市龙安村。2003年10. 9月7日,被告人李玉树路经该市郊区时,见被害人孙桂珍(女,28岁)一人在草地上放羊,便上前答话。交谈中李产生了强奸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