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写一张证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4:50:40
事情有一点复杂。
双方已离婚,但财产尚未分割,女方户口也还未迁。
财产主要是现有的自建房一套。
由于本地区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空房出租供不应求。房主想将原自建房整修并加高一层,经男女双方协商后决定新建平房由女方投资。
现在考虑到若干年后如遇房屋拆迁,新建楼层能否算双方共有财产。
如果要在现在写一张证明,以期房屋拆迁之际,女方同样能获得政府给予的赔偿份额,应该怎么写?

如果你的自建房在城市的市区,在自建房上加盖必须有政府规划局的批文或建委的批文,如果在郊区或农村,则要乡政府的批文,才算合法建筑,在拆迁时获得拆迁补偿。其次你明明说加盖,怎么又出来个平房,那就是除自建房,你要新盖一平房,那必须按盖新房办理报批手续,才具有合法性,具有合法性的建筑在拆迁时有补偿。在你婚姻存续期间,建房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你们办理了离婚手续,你们就不是共同财产,谁投资就是谁的财产,拆迁补偿时就补偿给投资建房的人,即房屋所有人,还要写什么证明呢,法律规定的很清楚

在青岛,是不承认私自加盖一层的法律权利的,并且还会面临处罚.
不知道贵地的规定,建议咨询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