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5:48:20
我和妈妈居住的房子是我奶奶的(房改房),我爸爸过世后,他的哥(我大伯)就想把我们赶走,终于他以奶奶的委托书把我们告上法庭。法庭判我妈立即搬走了,耐我两年后搬走,现在到期了。

我想问一下,由于我现在刚大学毕业,没有经济来源,更不可能找屋子来搬。这种情况下,

1.法庭会怎样执行?会强行把我的东西搬出去吗?

2.听人说会让我以交租形式继续居住,但我没有钱,那又怎么办呢?

3.法庭会有权调查我的银行户口吗?

4.还有关于那张委托书,我没有见过,我可以要求法院给我复印件吗?

5.我记得我妈说那委托书上写的是"委托到这件案子结束",那么包括"执
行"吗?我大伯如果要代理"执行"需要有新的委托书吗?

6.这房子是房改房,奶奶用我爷爷工龄合计来购买,但购买时爷爷已死,请
问我有继承权吗?

请懂法律的相关人士帮小女仔解答一下,万分感激!!

如果你对判决有异议应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看来你没这么做,现在已经晚了。

已经生效的判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必须严格执行,否则法院会强制执行。(我身边有人跟你一样,判决到期仍未履行,法院强制将其赶出房子,然后拘留了他,这真不是开玩笑的哦)

判决是必须严格执行的,但事情的解决方法有很多种,你最好跟你大伯好好协商一下。

遗产的继承先夫妻,后子女,再父母,然后同辈亲属,反正轮到你早着呢。

最后记住,判决已下,这房子是属于你大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