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原地上楼的房子,拿到房产证了,但是没有买卖契约,应该怎莫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9:24:15

由于房屋的产权实际交易成功于否是以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完过户等相关手续为标准,故实际上你并没有和卖房者达形成房屋产权交易的法律关系,你们先前如有签订合同或协议什么的,只能算一个意向性的文书,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以房屋产权的法定转移条件的实际发生为前提.

如你虽已经给付房款,但由于你未过户,所以在拆迁时,你是得不到拆迁补偿的.届时你可以向卖房子的人索回你的房款.

拿到房产证就万事大吉了,还要什么买卖契约?

我觉得应该到公证处去公证,既然有房产证,这个就是你的房子,所以属于你的产权,其他的没必要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