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舞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被践踏,县人大代表选举令人心寒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8:38:09
2007年11月28日早晨,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县定陶一中高三年级进行县人大直接选举,我们年满18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每人手持一张合法的选票,正要庄严的填写选票,行使《宪法》赋予我们的选举权。可是,这时,却被学校警告只能选"王洪钦”和“吴福生”两位候选人,其他的候选人一概不准选。同学们听到这个警告后,极为震惊,有的愣住了,有的愤怒了,有的拿起《宪法》为武器作斗争保卫自己的权力,却受到批评。有的同学迫于学校的警告,敢怒不敢言,在选票上极不情愿的选了那两位候选人;然而那些没有听学校警告同学的选票,却被人调了包,换成选有"王洪钦”和“吴福生”两位候选人的选票。如此明目张胆的践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破坏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力,令人忍无可忍!
可是我们高三的学生能力和时间有限,无法将这些违法的人绳之以法,无法保卫法律的尊严,无法保卫祖国的民主制度,无法保卫人民的利益。我们深感内疚,我们只有借空闲时间把事实在网上公布,希望网络上的正义的朋友帮助我们。 帮助我们把这个舞弊现象向有过部门反映,向《焦点访谈》等媒体反映。借助舆论的力量,保卫《宪法》。真的谢谢!

你的行为让我感到欣慰和震惊.因为从你身上我看到国民已经开始认识到宪法权威的不可侵犯,认识到选举人大代表是公民行使自己权利,参与国家事务的手段,认识到了人大选举具有神圣性,任何个人和组织的不正当干预都是对宪法权威和法律尊严的亵渎,是对公民政治权利的侵犯.这也表明权利意识,法治意识,宪政思想在我国已经具有了沃土.因此,民主政治,法治国家的建设是有希望的.
这种现象在我国具有普遍性,希望大家共同关注,使代表能够真正代表选民意思,代表选民利益.国民共勉.

无知 不提选举法 你用宪法提有个P用
践踏什么宪法了
说的好听 所有违法行为都践踏宪法了
不是说选举行为做的对!
是说你们连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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