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厂的固定资产应该如何提折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5:04:50
我们厂的设备有一种是小型备,它的使用年限和计提折旧的方法应该如何选?

应该按照10年计提折旧,残值为5%(内资)或10%(外资)。

《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一般应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企业按月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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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成本费用科目的核算:
1、生产部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借记“制造费用”科目。
2、管理部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科目。
3、采购、销售部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借记“营业费用”科目(新准则改为销售费用)。
4、用于工程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
5、职工福利部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借记“应付福利费”科目。
6、出租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借记“其他业务支出”。

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短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二十年;
(二)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十年;
(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五年。

残值率
会计上是靠管理层判断的,没有具体规定的(参考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

税务上:

内资企业统一为5%(国税函[2005]883号),外资企业不低于10%(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应当不低于原价的百分之十;需要少留或者不留残值的,须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

两税合一后,新税法没有规定比例,据悉,新的实施细则讨论稿也未提及固定的比例,只是讲“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 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 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