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辆摩托车花了700元是赃车。会判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7:05:37
我买了辆摩托车花了700元是赃车。现在买主被抓了,警察正在找我。我该怎么办,会判刑吗?我是自己用的。是不是属于情节轻微的那种,怎么样才能不被判刑,或者只罚点款,我不想被拘留啊!那位高手指点一下!!!谢谢了!!

如果买摩托车之前不知道是赃车,那就是善意第三人,不会追究法律责任。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人,不法将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上述中的第三人就是善意第三人。
  如果明知是赃车还要买,就属于掩饰、隐瞒犯罪,要承担相应惩罚。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量刑标准:数额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或者多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累计数额3000元以上不满6000元的,为罚金刑。
  2、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或者多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累计数额6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管制刑。
  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数额1.5 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或者多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累计数额 1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为拘役刑。
  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2万元或者多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累计数额1.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5、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情节严重的,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如果你在买的时候不知道这是赃车。
你就是善意第三人,你的获得是受法律保护的。

治安处罚法 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在明知摩托车是赃物的情况下你去购买,你就是销赃罪!要是你买的时候卖主并没告知此车是赃车,那你就不构成销赃罪,公安只能没收你的摩托车,并罚款2000元(有熟人可免)要是卖主认识你并知道你的家住址,你还是不要躲了,自己去自首并说明你并不知道赃车的情况下购买的,警察会从轻处理的!

就你所说的情况,情节是轻微的,不会构成犯罪,对于警察来说,最主要的是找回脏车。建议你主动将车送交警方,承认错误,警方一般按照治安违法行为来处理,罚点款就行了吧。
最主要的是,建议你要吸取教训。

那你就和偷车的一样的。销赃;窝赃;同样的。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