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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1:07:31
请帮我就这件事情写个评价谢谢大家要控制在200字左右就OK了:本报讯(记者林靖)因做值日发生争执,12岁的小鹏在躲避同学阻拦时摔倒致9级伤残,他将13岁女生小婷(化名)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家教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0万余元。昨天,双方的父亲在海淀法院东升法庭上相视而坐,替孩子打官司。

小鹏的父亲赵先生说:“小鹏认为1月15日不该他做值日,但下午4时许,13岁的女同学小婷躲在楼梯口,突然冲出阻拦小鹏离校,让他回去做值日。小鹏一惊扭头便跑,追跑中被小婷扯住羽绒服帽子,失去重心,左膝着地摔伤。”赵先生赶到时忙背起儿子送安贞医院,诊断为髌骨套状撕脱性骨折。赵先生难过地说:“做手术和抽取膝部积液,孩子很痛苦。如今孩子仍只能跛脚走路,蹲不下去,经鉴定为9级伤残。”

“小鹏逃避值日,小婷才出面阻拦,并无过错。”被告小婷的代理人反驳,小鹏摔伤是因奔跑失去平衡,非小婷所致。

但被追加为被告的育翔小学代理人表示,小鹏受伤是在放学后而非教学活动期间,又是与同学追跑中摔伤,学校平时就教育学生不要追跑打闹。所以学校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以小鹏不愿做值日为自己的免责理由不能成立。”原告代理律师李圣质疑,“就算小鹏不愿做值日,应向老师汇报由学校处理,不能对原告进行身体伤害。

谁都没有权利要不做值日的人付出如此大的代价,小婷虽然是因为阻止小鹏离开,但是这样的过激行为给小鹏造成了严重的身体伤害,所以,小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小鹏是在学校受伤,所以学校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小婷和学校都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