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私人物品被他人误损坏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4:49:50
一帮朋友出去游玩,其间我把相机(价值2500元)交给一个朋友,让他帮我拍张照(我没有提醒他要拿好相机,以免滑落),结果他在拍摄过程中,相机滑落,跌在地上,以致相机损坏。

如果可以修理,他应付修理费的百分之多少,如果无法修理,他又应该赔偿原价的多少?
只是一个朋友的朋友,且态度极其不好,摔完后只字不提赔偿的事,能否给出一个法律依据。

渐渐迫近的压力下,屈服在
去包围那只雌鹿,举枪瞄准。
盼着盼着,绝望到达心底
也在它的痛苦中。
她的嫩芽,她的青绿的体态。
或许这是他在秋天中哈哈

你那个朋友挺不讲究啊,不过要真的按道理来说,是你先请求你的朋友帮你照相的,而不是你朋友向你借相机。如果我是那个人,当你起诉我的时候我一定会说你给我之前就是坏的,然后说你勒索我,那你可就惨了。所以,应该先证明相机在给他之前就是好的,然后是他蓄意弄坏的,不然成功的希望不大。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找你另一个朋友调解一下,大家坐下来把问题谈清楚。

这种情况要看你朋友的过失程度,如其无重大过失情况,则责任由你承担。如其存在重大过失,即明知道有可能滑落而疏忽,则责任由其承担。

我只想问你,是一部相机重要还是一个朋友重要。

如果关系很一般的话,那么一人一半,因为你也有责任,是你要求人家拿着你的相机帮你照相,但是在照相过程中,他不慎摔坏了你的相机也有责任,但是他的责任要小!

继续回答你的问题,按照你的这个案件来说,即使是打官司,责任也是各50%。包括你修理相机和购买新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