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我应该不应该去调查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8:37:18
今年六月我和我的女朋友因为某些事导致分手,但是我很想和她解释误会的原因所在,所以就利用她午休的时间去她公司找她[她公司就是一个大的写字楼的其中一间房子],不巧她同事说她去吃午饭了,没办法,因为下午我还要上班,所以就写了封短信,敲开她办公事的门,我站在门外,脚并没有踏进屋里,我让她同事把信拿到她的桌子上就走了!

晚上回到家,她给我打电话,语气很硬,说她同事丢了一百块钱,她领导找她谈话,可能今天就我一个人去找过她,所以把丢钱的事都怀疑到我头上了,而我女朋友居然不相信我,她也怀疑是我偷的,所以就硬生生的和我断绝了来往!

我这个人不愿受这不白之冤,我当场打电话告诉她说:明天我会去公安局让他们把事情都调查清楚你再冤枉我!我女朋友说不用了,分手!就这样分了!

事情按理说到此就结束了吧,她居然跟我们相识的朋友说,是我把她的工作给弄丢了的,还说我偷她们公司的钱!现在这个丢钱的事我一直放在心上!前天她又在别人面前提起这件事来!

今天早上我发短信告诉她,我要彻底调查此事,她回短信说:这个事已经过去了,我不想再提了,清者自清,自己有数就行了!

我今天一直在想这句话的意思,说白了她还是不信我,自己有数?还是在冤枉我,你们说呢?

我想我真的要走法律程序,让法律还我一个清白!所以在这里想请教大家,如果走法律程序,我应该先到哪个部门立案,然后再走哪些程序!以及大家对这件事的看法与想法!谢谢了!

应该去调查,不能受这样的冤枉啊.
到公安机关报案,叫公安机关去他们公司调查.

算了吧 你女友不相信你还调查什么,干脆跟他分了吧 再说了 就现在公安机关的办事效率,你还是省省吧

一定要调查!分手没关系,不能窝囊

你女朋友还有点搞笑呢,不过早点看到她的真面目也好。楼上说得也好,警方调查?为了100块调查?办公室外来者多的是,曾经拍到有外来者偷东西也不少,但是确实想起来是不怎么舒服,但是报案也只是备个案在那里,办公室又没有摄像头,当然很麻烦,真是越想越冤,如果明明是那个女的自己弄丢了,或是自己忘了,那怎么办,怎么感觉像栽赃嫁祸,借刀杀人的感觉,你还是多想想吧,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吧,查一下。

别去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