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acco125125老师关于免抵退税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1:20:00
①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是指出口自营货物应计入成本的税额。即:出口销售额*(17%-13%);

②应纳税额:即:国内销售额*17%-(进项税额-①)-上月留抵税额;

③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即:出口销售额*13%;

④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即②≤③时,当期应退税额=②;

⑤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这个不能理解,计算这个免抵税额是作什么用的?

不知道这4项解释是否正确,能否帮我解释清楚

由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因此相关的销项税额为零,从而导致进项税额无法抵扣而需要国家予以“退还”。所以,出口退税从性质上说,“退税”退的是出口货物国内采购发生的进项税额。

对于同时存在内外销的生产企业来说,内外销应交增值税分别为:
内销应交增值税 = 内销销项税额 - 内销部分的进项税额
外销应交增值税 = 0 - 外销部分的进项税额
将上述两个公式合并,即为该企业应交的增值税。如果考虑期初留抵税额,则上述公式合并后应为:
应纳税额 = 内销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上月留抵税额

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不一定等于货物的征税率,所以:
不被免抵退的部分,即“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 外销销售额 * (征税率 - 退税率)。
而真正被免抵退的部分,即“免抵退税额” = 外销销售额 * 退税率

由此,上述“应纳税额”公式变化为:
应纳税额 = 内销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 上月留抵税额

当应纳税额为零或者正数时,表明可以退还的外销部分的进项税额(即“免抵退税额”)已被内销销项税额足额抵扣了,不需要再另外“退税”了,即 免抵税额 = 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 = 0。

当应纳税额为负数时,表明可以退还的外销部分的进项税额(即“免抵退税额”)没有被内销销项税额抵扣或者足额抵扣。这时,需要将没有抵扣的税额(上述负数应纳税额的绝对值)与可以抵扣的税额(上述免抵退税额)进行比较,以确定实际应当退回的税额。由此:
1、当 留抵税额(上述负数应纳税额的绝对值,下同) ≤ 免抵退税额 时,表明可以退还的外销部分的进项税额(即“免抵退税额”)没有被内销销项税额足额抵扣,而该留抵税额就是尚未抵扣的税额,应当予以退税,即 应退税额 = 留抵税额,而“免抵退税额”减去“应退税额”后的余额已被内销销项税额所抵扣,即 免抵税额 = 免抵退税额 – 应退税额。
2、当 留抵税额(上述负数应纳税额的绝对值,下同) > 免抵退税额 时,表明可以退还的外销部分的进项税额(即“免抵退税额”)全部没有被内销销项税额抵扣,即 免抵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