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品研发中的原材料进项税要转出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1:46:53
新产品研发中的原材料进项税要转出吗
是这样的,我单位目前在开展新产品的研发,所领用的部分原材料原来已进行了进项税抵扣,目前所开发的新产品尚在研发中,能不能形成产品正式投入生产还不确定,问这个帐务该如何处理,是直接“借记:管理费用-新产品研发”?还是要先在“生产成本”内归集,再在确定研发成功或失败后,转入“无形资产(成功)或递延资产(失败)”?新产品研发这项业务要不要到税务局备案?

另外,对于谷子加工成大米,该过程中产生的附产品“碎米”,如果用来抵加工费,那这部分附产品是视同销售还是要做进项税转出?你能提供一个最有效的避税方法吗?

1、你在上面提到的新产品研发中的原材料进项税转出问题我是这样认识的:如果你领用的是原来企业购进的原材料,以此来进行新产品研发,其进项税额不用转出。
借:管理费用—新产品研发费用
贷:原材料
2、但是一个问题都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如果你在外边采购材料,用于新产品的开发,取得的进项税额还可以抵扣呢:
借:借:管理费用—新产品研发费用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当然转出了。要不企业先抵税,后费用化操作。
补充回答:如果用来抵加工费,你按少计算加工费来账务处理吧,这样的话不但账务平衡,还能避税。如全加工费10万元,用来抵加工费的附产品“碎米”能抵5万元,那么开具5万元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