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2:23:05
6月份开具一张专用发票给客户,一直未确认是否收到。现在那笔货款已经到了付款期。但是对方说并未收到发票。已经这么久的事情了,请问我应该怎么样处理才对呢?谢谢各位多多指教。
已经超过90天了,还能冲销吗?

超过认证期且购货方没有认证的发票没有解决的办法了。因为即使你可以通过你的主管国税出具《丢失增值税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并将此发票的记帐联复印件给购货方,购货方也无法认证并抵扣。

先收集以下资料:

1,该发票的记帐联,并且准备个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并复印件
3,帐务处理(就是转帐凭证),并复印件
4,该增值税发票当月的汇总表和明细表(公章)
5,写个申请(公章)
所有复印件A4,并且盖公章

最好电话咨询一下税务机关,反正以上资料先准备齐全

然后去税务所申请开具“丢失增值税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

如果你们那个月已经抄税报税,并且企业无欠税的话,他们会开给你一个“丢失增值税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

然后,你把记帐联的复印件和证明单给对方,对方可以凭借证明单,用记帐联认证并且抵扣

一方面去查当初发票的签收记录,追查下发票的下落
一方面去税务局查查看这张号码的增值税发票有没有认证过有没有抵扣掉,如果有,那客户就是收到了,用都用掉了,没法赖,叫税务局出张证明让客户付钱;如果没有,那可能真是遗失了,叫客户开证明过来,去税务局申请注销这张发票,然后重开一张发票,重新财务处理.

给税务局打个电话问问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