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医药广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07:48:39
电视医药广告中的不良现象及其改进策略?
请高手指教

恩~~这确实是个严肃的问题!不过话说回来,好像中国的广告法明确规定不让给药品做广告啊!!
那也就是说,只要是给药品做广告了就算违法了~~
也就是说,你是在问一个已经是违法现象中的不良现象!很深奥啊~~
我觉得,你应该像考虑一下,为什么广告法禁止给药品做广告,然后再根据它的具体不良现象做改进~~~
禁止做广告的药品种类有哪些: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
2、治疗肿瘤、艾滋病、改善和治疗性功能障碍的药品、计划生育药品、防疫制品。
3、《药品管理法》规定的假药、劣药。
4、戒毒药品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特殊药品。
5、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生产的药品和试生产的药品。
6、卫生部门明令禁止销售、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单位配制的制剂。
7、除中药饮片外,未取得注册商标的药品。

不良现象:假宣传,老是花钱请一些假顾客来说明该产品有多么多么好;还有过于夸张产品的疗效,比如以前的“立杆见影”等等……改进策略:请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打假广告,违规罚款……

现在国家管的比以前严很多,大家都不买就会消失了

你也想卖医药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