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提出我所在工种以不存在要求调职调薪,也在合同期内我该如何找回我的合法权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4:54:21
我在超市上班两年,一直从事面包技工,由于改制取消自营改为联营,超市调换岗位为理货员,说是薪资也要按理货员对待,人事要我签面谈纪录,我该如何保护我的权益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你不愿意调换岗位,可说是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你不再做了,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为此要求赔偿, 是2个月平均工资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