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兄弟姐妹帮帮忙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8:00:57
老师要我们答这一道题,可是都不知道怎么答,能给小弟提供提供答案吗?万分感谢!
2003年2月10日,某公司售货员宋某正在公司门市部售货时,一伙人突然闯入,欧打宋某,然后迅速离去。宋某因此受重伤,住院治疗花去10000元,由自己支付。宋某出院后,要求公司报销医疗费并发放其住院期间的工资。公司对宋某的要求予以拒绝,称宋某应当找那一伙打他的人索赔,公司概不负责。
问:(1)该公司在本案中的作法是否合法?
(2)宋某在本案中所受伤害是否应认定为工伤?为什么?
(3)宋某受重伤,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应当享受哪些待遇?

1.该公司的做法不合法,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宋某在公司遭人殴打受伤是不是工伤,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经过事实的考查,找到宋某遭人打的原因才能定论。如果宋某的受伤是因为公司的利益而受伤的是属于工伤,如果宋某的受伤是因为自己与别人的利害关系而受伤害就不属于工伤了。

3.宋某是在公司上班时受伤的,可以享受部分工伤保险待遇,如工资薪金等待遇。

宋某是在公司上班时受伤的,可以享受部分工伤保险待遇,如工资薪金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