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职工补偿金如何入账,税前年能抵扣吗?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3:54:48

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范畴,请参阅《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进行核算。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另外,按《关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1〕918号:
企业对已达一定工作年限、一定年龄或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内部退养支付的一次性生活补贴,以及企业支付给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一次性补偿支出(包括买断工龄支出)等,属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二条规定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原则上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种补偿性支出数额较大,一次性摊销对当年企业所得税收入影响较大的,可以在以后年度均匀摊销。具体摊销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供参考。

借应付职工薪酬,贷现金
提: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