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户口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8:19:49
我是外嫁女,离婚后女儿跟随我,我想把女儿户口迁回我村,可村委会要我交一万元,入户费,请问我真的要交一万元吗?村委会乱收费用,有问题吗?他们还说是村民自治条例,是要交一万,但村民自治没提,我可以向法院申请吗?

关键是您的户口是否还在村里。如果户口还在村里,您凭离婚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即可,村里不得干涉(村里自治也要服从国家法律)。但是,您是外嫁女,是不是户口已经迁走了?如果您的户口已经迁出不在村里,您想单独把女儿的户口落到村里,那么从法律角度讲村里的这种做法虽不合情理也不违法。所以,您不如多找找村委会尽量做作工作,也许会减免些。如果您想得到行政支持,找法院不如找妇联调解更妥当一些。

子女的户口可以落在父母中的任何一方中。如果你的户口还在村里,你是有权利选择让你女儿落户在你这边的。要交钱是肯定的,不过不至于一万元,你可以先咨询乡派出所或县公安局,这种情况如何处理。我认为还没有必要先到法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