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8:47:19
刑警队需要充实缉毒组的力量,关于队中哪些人来参加该组,已商定有惟下意见:

(1)如果甲参加,则乙也参加
(2)如果丙不参加,则丁参加
(3)如果甲不参加或丙参加,则队长戊参加
(4)队长戊和副队长已不能都参加
(5)上级决定副队长已参加

根据以上意见,下列推理完全正确的是:

A甲、丁、已
B丙、丁、已参加
C甲、丁、戊参加
D甲、乙、戊参加

A甲、丁、已

B丙、丁、已参加.
(1)中可以看出,甲乙共存.所以排除AC.(5)中可以看出已必须去.
值得注意的是(2)他说丙不参加则丁参加,意思是没丙就一定有丁,而不是有丙就没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