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我的对象的父母,可不可以作为我父亲临终前的口头遗嘱的证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2:22:26
我和对象,没有结婚,也没订婚,她父母也不是特意去听遗嘱的,就是平时经常看望我住院的父亲,那天正好碰上了。当时在场的还有我和哥哥,我母亲。而且没有书面的,就是2句话,大概就是他名下的房子给我哥哥,就没其他的了。家里还有父亲的母亲,我,哥哥,我的母亲。
我们家3个都没有意见,但是就是几个姑姑觉得奶奶那份没有了,不甘心。
1。如题,对象的父母是否能作为证人。
2。有人说是遗赠时应该遵循此原则,也有人说遗嘱应该。我听说,遗嘱应该考虑没有经济来源和生活能力的人,应该多给这种人点。
3。这个简单的口头遗嘱有没有效?
4。如果姑姑一直捣乱,她们会从哪些方面下手?我们应该怎么防备?

多谢多谢,全家幸福!
口头遗嘱有没有什么时效性?
如果我和对象结婚了,那叔叔和阿姨就成为我的公婆了,就变成和我有厉害关系的人了,就肯定不能作为证人了。不仅是我对象的父母,也是我父亲的老邻居。
是昏迷前时候说的,之后就没有醒过来。
请有实际经验的法律达人回答我的问题,我要的不是粘贴!

可以,没有结婚没有利害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而且危急情况一旦解除要立书面遗嘱补充的。没有这两种情况任何口头遗嘱都是无效的。

没有结婚就麻烦了,差不多,私下解决也许可以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以上是继承法第17条,就可以知道答案了。

不能 即使没有结婚也不可以,毕竟你们有利害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而且危急情况一旦解除要立书面遗嘱补充的。没有这两种情况任何口头遗嘱都是无效的。
若该遗嘱无效的话,只能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