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价是否可获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0:34:06
我一个朋友租了一个店面房,在租房的过程中有一个中介参于其中,在租房合同中写明了中介费多少,中介也在合同上签有名字,但没有中介公司的公章,合同也只是普通的租房合同,没有签中介合同.事后我朋友也写了一张欠某某中介费多少的欠条。后来了解到该中介人并没有领取过工商营业执照。想问一个各位高手,是不是可以不付中介费。听说公司法规定中介必须是法人单位,个人是没有中介资格的,不应该获利。如果对方提起诉讼的话,有一个挂靠中介单位的话,是否可行。因为房租合同上并没有中介公司的章,是否可以认为这是一份部分无效的合同,其中的中价条款是无效的?请各位高人帮小子解惑。

根据

  经纪人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经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开展经纪活动;

  根据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 中介机构实施收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证书;
  (二)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中规定,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实施执业资格认证,取得相关市场准入资格的,按规定办理;
  (三)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书;
  (四)未进行企业注册登记的非企业法人需向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第三条 实施收费的中介机构,应依法办理法人注册登记,具有相应的中介服务经营范围;或根据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或中介协会批准,具有相应的中介服务执业资格,取得相关市场准入资格。

  个体经纪人从事中介服务参照中介机构的有关规定。(这里注意看!!!!!)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可见,房屋中介要收费,必须进行注册登记,有中介资质证书,有税务登记证,按照物价局的收费许可证的批准进行收费。

  所以,如果你朋友的中介如果是个人中介,也要参照上述规定,如果没有具备上述条件,按照合同法第52条,在租房合同上签订给付中介费的条款是无效条款,就不能收费。

  如果对方提起诉讼,挂靠在某个中介公司那里,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百二十七条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可见,由于中介公司没有在租房合同上盖章,你朋友也没有和中介公司签订中介协议或者居间合同,不能证明中介公司为你朋友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