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金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12:22:16
我这个问题是生育保险是:
什么时候开始交的?是女职工进厂之后就交的吗?
根据我们地方的生育保险规定是要交足半年以上的生育保险金,才能报销.
具体情况06年2月份进厂-07年2月份合同结束.次年合同07年4月份签的,为什么和前面的合同不衔接.到08年4月份结束.在第个2合同期间07年6月份生育一孩子.该厂说你的保险金缴纳不足半年,不能报销.
这个不是坑人吗?
按照这个日期都一年多了,还不足半年?合同中间又没离开过厂.

请专业的大师回答我的问题好吗.
保险金是企业支付的,他何时交的.为什么说只有半年.是不是合同上他们做了些文章呢.我已经找劳动部门调查了,厂里说是给我报销医药费,他们还想赖.
你们2人回答的都不错.
2007年的生育保险金是强制收取的吗?
2007年12月份我去解决的时候被厂里的摆了一道,说2008年才实行强制收.还是报销不掉.也许他们怕我把事情搞大,就同意给我点补助.

当双方劳动关系建成的时候,即按规定办理。也就是试用或者你所说的进厂,就应该交纳。只要你的生育保险连续交纳半年,就可以享受,不一定按合同时间来算,只要社保局的资料显示连续半年,即可报销。注,有的地方是生育保险要连续交纳1年,中间不中断,保险时也未终止,方可报销,注意都是指社保局的在册资料,与合同没有太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