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可以随变立随便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3:07:22
我父亲有一套住房,与继母共同享有产权.父亲担心自己过世后继母会独占房子,就于去年写了一份遗嘱给我,说明要将属于他的那50%产权留给我.但父亲很惧怕继母,也想讨好继母,于是今年又写了一份遗嘱给继母,说将他的那50%产权留给她.那么,父亲一旦不在了,到底哪个遗嘱是有效的?我还能有继承权吗?

自书遗嘱是按最近所立的算是遗嘱人的最终意思表达,所以后一份的才有效除非你能证明后一份不是你父亲的真实意思!!

如果是公证过的遗嘱则有高过自书遗嘱的法律效力,后书遗嘱就不能对抗前面的公证遗嘱!

你还享有继承权,除去遗嘱中的遗产份额,其他的遗产就要按法定继承分割,你还是有继承权的!

一般来说有数份遗嘱的,后立的遗嘱与之前的相抵触,那么是为变更,也就是一后立的遗嘱为准。除非第一份遗嘱经过公证。
如果真想您说的 那您对该房产是没有继承权的。

后面写的那份有效。
如果你把前面的那份公证。那就是前面的有效。公证遗嘱法律效力最高。

后面的遗嘱的效力优于前面的遗嘱。
公证过的遗嘱的效力优于未公证的遗嘱。

如果都没有公证,那么以最后一个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