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熟悉法律的朋友帮我解决一个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5:53:55
我有一朋友,他把他的电脑放到别人的寝室,可能是对方想玩一下,还有就是自己有些大意,晚上没有拿回自己的寝室,结果第二天被人偷了,现在对方拒绝赔款,而且说电脑丢之后,我的朋友由于不停催促赔款已即对他的侮辱已经对他造成精神伤害,所以他更没有赔款的理由,我的朋友希望五五对分,可现在对方一分不给,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上法庭我朋友的胜算大么,他最多能得到多少赔款?
我就是那个调节人,就是因为调解没用,才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的,对方的态度很强硬,一分不掏,我也没辙了。希望各位法律强人能给我一些建议!还是原问题,现在看起来只有法律途径了,希望大家给我一个答案,再次谢谢了!!

个人认为还是协调解决最好。

那个同学态度那么强硬,很大原因是这件事情会给他在名誉方面很大的精神压力,要是他同意了你的要求,那么潜在是自己承认是小偷。所以现在关键是让他让周围人觉得让他跟你五五分担,不是因为怀疑他,而是因为这电脑你是出于同学的友情借给他用,相信他的人品放在他那里。现在丢了,他也是出于同学情补偿一些,主要原因是因为你的疏忽导致。找一个你们都比较要好的同学,也是在他们宿舍或是经常在一起玩的人当中间人,不要闹大了,影响越小越好。

反正咱们的目的是减少损失嘛,能达到目的,委屈点何妨呢,大丈夫能屈能伸哦!

可以胜诉
本案可以看成是无偿借用合同,借用期满借用方应当返还原物或相应价金

能不能先找居间人(领导或其他有影响力的人)协调协调,不要什么事都找法院,这种小事法院反感,而且也可能会被拖很久,诉讼过程也很烦琐,结果得不偿失的也时有发生。

个人以为:如果对方借去玩,在未归还之前他应承担保管责任,对该电脑的丢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关键要找室友证明

不一定胜,他可能会说根本不知道放电脑的事.

能否胜诉我个人认为关键看两点:一是对合同性质的认定;二是证据的搜集.如果你的朋友将电脑放在别人的寝室,该人同意后,你的朋友和此人之间形成了无偿的保管合同关系,电脑丢失保管人不负赔偿损失;如果你的朋友先把电脑放在别人的寝室,然后此人借用电脑,后又丢失,则你的朋友和此人之间形成的无偿的借用合同关系.电脑丢失,此人应当向你的朋友赔偿损失.另外,如果诉讼必须有证据证明上述事实的存在,否则,败诉的可能性很大.建议你朋友和对方协商解决此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