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私自用明星的肖像做平面宣传画,会有怎样的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6:09:21
答案简明

如果你以赢利为目的,未经肖象权人的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则构成侵权.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社违反广告法,构成肖像权侵权。一般来说,如果报刊里面有关于明星的报道,用作封面或题头照片的人物肖像,可以理解为新闻报道性质的使用,如果报刊之中没有相关报道,使用人物肖像则有作广告的嫌疑,即便不是客户的广告,报刊本身为树立形象和提高发行量而刊登名人肖像的行为同样是一种发布广告的行为。报纸封面上使用了明星照片,并将其肖像与通栏广告置于同一背景之上,肖像、广告和背景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画面,报社利用明星肖像,来增强广告宣传效果的意思和目的已显露无遗;对于一般受众来说,与其说是图片新闻报道,还不如说是一幅广告招贴画。报社在专刊整体封面设计中,使体育明星肖像与广告产生一定的广告性质的关联性,从而使社会公众产生“明星在为某公司做广告”之合理根据的误解,进而使明星人格受到广告的商业化侵害。报社在发布专刊封面广告之时,未尽力注意避让他人肖像权,违反了广告法第13条“广告必须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之规定,具有明显过错。应当认定报社侵犯肖像权。

3.报社应承担赔礼道歉、精神损害赔偿的侵权责任。报社在使用明星肖像的过程中,因过错造成明星人格受商业化侵害,构成侵犯肖像权。为消除报社这一侵权行为给明星人格带来的商业化负面影响,公开赔礼道歉理所应当;考虑到因专刊的发行使明星人格在较广泛的社会范围内受商业化侵害,存在一定的侵权后果,且明星本人对此并无过错,故报社应赔偿适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