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参军户口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9:03:04
我是上海市某大学的一名学生,在今年大三的时候,我应征入伍,身体健康,政治合格,可是在户口申报的过程中出现了问题
我在2005年入学,我的户口没有迁入学校,今年我参军申报户口时,我把户口迁到学校时,上海市某派出所根据上海市公安局的文件说我超过了户口迁移的期限.可是如果我不把户口迁到学校就不能享受上海大学生参军的优惠政策,而且我如果户口在浙江,我是否要回到原籍去参军入伍?我的现在需要帮忙,大家告诉我,上海派出所的做法对吗?我应该怎么解决我的户口问题???

1 上海派出所的做法按规定是对的。
2 上海和浙江两个地方都可以。
如果你从户口所在地报名,入伍通知下达后,持入伍通知书到学校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征兵工作条例》第25条规定:“依法可以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服现役,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如果你从学校报名,可以学校由向军方出具证明,入伍通知下达后,回原籍办理户口手续。。《征兵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由县、市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并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其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注销应征公民的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

应当到户口所在地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