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犯罪服刑后回国需要接受审判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0:20:18

《刑法》第7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但对具有特殊身份的人作了特别规定,即如果是我国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军人在我国领域外犯罪,则不论其所犯之罪的法定最高刑是否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我国司法机关都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0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法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不需要的
只要你能办理的出回国手续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