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3:13:40
某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从今年4月份开始,由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提出申请,经区民政局及城区房产管理所审核并公示,7、8、9、10月份共有160户符合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条件。根据市政府《**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政发〔2006〕24号)文件第二十五条:“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发放租赁住房补贴、配租廉租住房或租金核减后一个月内将结果在社会予以公布”。
其中公布的名单中有一个身份证号码为:****011992060102**,从号码上看此人属于1992年出生的,刚满15岁,请问这个年龄属于补贴对象吗?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对象,需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二是住房困难,另外,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具体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