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如何解决交警错误现场执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4:33:10
本人近日在北京被交警莫名其妙地现场执法,交警执法依据是认为本人在禁行道路行驶且没有按照他的要求靠边接受处罚。可是本人当日并没有行驶过交警所说的违章地点,交警拦截本人的地点与其所说的地点整差了一条街,行驶方向也截然相反。在本人解释未果后,只好选择复议。
当在该区交通支队的法制科,本人却被劝放弃复议,原因是本人无法证明自己未行驶过该违章地点。可是,他们除了当事交警陈述外也无其它证据,比如违章录象或照片。本人将当时实际发生的行驶路线阐述,其中包含重要环线及路口,希望他们查看当时的交通监管录象以证明本人在相同的时间无可能出现在违章地点。但被告知无法提供,甚感气愤!如此,本人只能接受被冤枉?!最后,没有听从该法制科办事人员的劝说,选择了要求复议!
本人打算通过此事详细了解北京的行政复议程序及合理性,请各位帮助!
可是,据说在提供不了其它证据时,执法人员的陈述会被采纳为直接证据。若是如此,警察要想冤枉陷害某人,可是容易的很!

以下《行政复议条例》规定的第八条
八、复议机关经过审理,分别作出如下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决定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程序上不足的,决定被申请人补正;

(三)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律规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四)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并可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

2、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影响申请人合法权益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如你陈述,“除了当事交警陈述外也无其它证据”,明显为主要事实不清楚。
所以支持你复议!

你对这个结果不服选择复议是正确的。
一是可以澄清你的违法事实;
二是可以依法行使你的权利。
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他说你违章了,就要求他们拿出有说服力的证据(如电子眼等),他们拿不出证据,就证明你没有违章。
你应该在7日内向公安局申请提议,公安局在30日内会给予答复,你对复议的结果仍然不服,你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去法院告

那帮孙子是一伙的,他们法制科还不是和他们一样是交警啊?这就叫做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法制不健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