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原创——《史记》后记之“芙蓉姐姐列传”适合在哪里投稿?(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5:19:10
乙酉年,芙蓉求牝牡之合于天下,寻童男之子于四海,然应之者,非颠即傻,皆曰:“芙蓉,奇女子也,非妖即怪,吾等何以堪之?!”
因惧芙蓉污其贞洁,吸其元阳,皆四散而逃,溺于水者,悬梁自尽者,不计其数。然芙蓉不焦不躁,寻之不辍,亦芙蓉之奇也。
此文非吾偶然作之。丙戊年元月一日子时,太史公入吾梦曰:“仆诚以著《史记》一百三十余篇,上起皇帝,下至大汉。此后之人之事不得记之。今观芙蓉亦古今之奇人也,然恨仆不能复生以补之。方才会见足下研芙蓉甚专,请君不吝玑珠,替仆传之,《史记》方不负其名耳,仆亦可安矣!”话毕,顿首再拜而去。
吾觉,忽见案上一竹简,曰:"《芙蓉姐姐列传》",大惊,梦不虚也。吾诚惶诚恐,恐才疏学浅,词不能达其意,语不能尽其妙。遂日习夜作,及今三月有三日矣方成。笔辍之时,犹觉冷汗涔涔,茶饭无味,有负史公之托也。

此等列传,还是不投也罢。

首先我对于整个社会群起攻击芙蓉姐姐的做法不敢苟同,虽然她的行为有些古怪,但也承受了相应的压力和痛苦,我们不应当再污蔑伤害她了,其实我觉得她挺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