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所不给过户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7:55:53
俩人共同继承了一套房屋,甲方已通过法院转付了乙方房款总价的50%。随后甲拿着法院的判决书、收据去交易所过户,却因为乙方没交已拿到房款额20%的所得税而不给过户,现在此事法院也不管了。那么1.作为付款方该如何才能办理过户手续?2.如果这税款必须要交那么该由谁督促其交?3.此事究竟该有哪个部门来管?
请教大家能给于指点和帮助。先谢谢了!
因为是新人,就这么点积分,只能给这些了,希望别嫌少。恳请各位给于指教。再次谢谢!
我是付了一半的房费给对方,但现在交易所要的是所得税,即对方得到房款数的20%,而不是交易税。我该负担的是契税。谢谢!
我已付了50%房款,如果再加上付50%中的20%,我岂不是成了付60%了吗?这可是好几万呢。再说现在要对方付是因为他们卖房而所得,才要付此税。看来老实人总归要吃亏的。真是公理何在?

最简单,就是把钱全给付了。这时,你要对方给写张条,同意过户。不然,万一对方不给过户,就是去法院,你也讲不清的。

要不就是,真拿不出钱来,你写张欠条给对方,让他把户给你先办了。

是这税款应该是一人一半的,但是,因为,对方是拿钱了,所以,这钱还是你一人承担吧。可以 在写条是写进去的。

此事是私事,只要写条就好了

积分不是问题,解决问题是关键。

听你的意思,好像是你交了对方的补偿款,但过户时需要缴纳交易税,而你认为你只该交税款的一半,对吧。按照通说,该交易税应该由你缴纳全部的税款,因为法院判决房子已经是你的了,你对房屋享有百分之百的产权,既然这样理应由你缴纳所有的税款。不过你可以跟对方当事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即便你起诉,但胜诉的可能性也不大。

这样是不行的!如果不过户,权利永远不在你的手上!